一、办理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家属户口迁入东莞,由申请人如实填写《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家属户口迁入工莞情况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并加具申请人的单位意见,附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、干部调入介绍信、学历证、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二、随迁家属如跟申请人是夫妻关系的,需附随迁人员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近期《体格检查表》以及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;随迁家属如是申请人的子女,需附随迁子女的户口簿、出生证、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以上资料备齐后,送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(地址: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市政府东楼六楼,联系电话—22836693)受理审核。
东莞市人事局
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家属户口
迁入东莞情况登记表
引进人员姓名 |
|
性别 |
|
出生年月 |
|
籍贯 |
|
毕业院校及专业 |
|
学??? 历 |
|
学位 |
|
何时调进(分配)单位 |
|
职称 |
|
现? 住? 址 |
|
联 系 电 话 |
|
现户口登记机关 |
|
是否集体户 |
|
要
求
户
口
迁
入
人
员
情
况 |
配
偶 |
姓??? 名 |
|
出生年月 |
|
籍????? 贯 |
|
学??? 历 |
|
学??? 位 |
|
职????? 称 |
|
工作单位 |
|
是否国家干部 |
|
居民身份证编号 |
|
联 系 电 话 |
|
现户口登记机关 |
|
拟 迁 入 地 址 |
|
拟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 |
|
子女 |
姓? 名 |
性别 |
出生年月 |
现户口登
记机关 |
拟迁入地户
口登记机关 |
|
|
|
|
|
|
|
|
|
|
单
位
意
见 |
(盖章)??????? 年????? 月????? 日 |
市审
人核
事意
局见 |
(盖章)??????? 年 ?????月????? 日 |
注:1、此表适用于专业人员调进(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分配)东莞时已结婚,由于入户指标等原因未随迁,现要求随迁的人员登记。调进或毕业分配东莞后结婚的不适用。
2、“现户口登记机关”栏是指当前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、派出所名称。
3、此表一式两份。经人事局审核后,一份人事局保存,一份报市公安局办理准迁手续。
|